21热点丨我的照片被别人擅自晒到了网上怎么办?___11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21热点丨我的照片被别人擅自晒到了网上怎么办?

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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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米长期从事服装行业形象拍摄,系电商行业知名模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商业价值。2023年艾米发现某网店擅自使用自己的照片广告宣传,低价促销获利丰厚。该行为挤占艾米长期合作客户的市场,给艾米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艾米曾多次要求某网店停止侵权行为,某网店未予配合,遂诉至法院。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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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存在侵权行为。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体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等再现他人肖像的行为。

  2.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未经肖像权人而使用,侵害肖像权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
  3.不以财产损害为构成要件。肖像权人在遭受非法侵害以后,即使未造成财产的损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费用等。
  4.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合理使用是违法阻却事由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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