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说法|正义虽迟但必至,名誉权不容侵犯!
近日,由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孙某名誉权纠纷案圆满落幕,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对公民名誉权的有力保护。
案件背景:
被告张某某通过其实名注册的抖音账号“xxxx”,在原告孙某的抖音账号建立的抖音群中发表侮辱性、诽谤性言论,其内容极具攻击性。这些言论严重损害了孙某的名誉,对其个人品德、社会评价及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某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对孙某名誉权的侵害,并作出如下判决:
书面道歉:被告张某某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孙某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恢复名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经济赔偿:被告张某某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孙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及合理开支9000元,合计14000元。
强制执行:如被告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依原告申请,在全国发行报刊刊登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承担。

律师点评:
名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重要人格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不仅会对受害人的心理造成伤害,还会对其社会形象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本案中,被告通过抖音平台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其行为已构成对某名誉权的侵害。法院的判决不仅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求,还明确了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格尊严的坚定保护。
本案的意义:
法律警示作用:本案的胜诉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即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维护公民名誉权:通过法律途径,孙某的名誉得以恢复,精神损害得到抚慰,彰显了法律对公民人格权的保护力度。
倡导文明网络环境:本案的判决有助于引导公众文明上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促进社会和谐。
律师提醒: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遭遇名誉权侵害或其他法律纠纷,请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名誉权案件代理经验,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您捍卫尊严、维护合法权益!
正义从不缺席——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